2026年第八届“包公杯”微电影微视频作品拍摄项目询价公告
庐阳国控集团就2026年第八届“包公杯”微电影微视频作品拍摄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意向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庐阳国控集团2026年第八届“包公杯”微电影微视频作品拍摄项目
(二)采购单位:庐阳国控集团
(三)项目地点:阜阳路与龙潭桥路交口文一泊心湾S1栋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拍摄制作,并按相关修改意见按期开展后期完善等工作。
(五)项目预算:2.9万元
(六)询价内容:确定一家拍摄服务单位,为庐阳国控集团拍摄微视频或微电影作品1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拍摄策划、场租布景、演员安排、后期剪辑、声音制作等。
二、资质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 具有本项目服务供应和实施能力(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具备参与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如脚本(简报)策划、影带及多媒体制作,影视策划咨询,动漫设计,摄影服务等。
(三)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制作的党建类、纪检类视频作品项目合同(不少于一个)。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质要求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需求
(一)作品与要求
按照采购方要求,拍摄制作一部微视频微电影,视频时长10分钟左右,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拍摄脚本策划与咨询、视频拍摄与制作、成品定稿与交付等。
1.作品内容体现廉洁内涵和警示效果,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联系实际、贴近生活,立意新颖、寓意深刻。
2.视频统一为MP4、MO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全程配备标准中文字幕。具体时长规范:微视频微电影10分钟左右,具备完整影片创作要素。
3.作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含有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封建迷信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
4.作品须符合采购方具体需求。
(二)工作要求
1.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按时按质提交合格的工作成果。
2.中标供应商必须安排具体相关专业的人员和设备开展微视频策划与拍摄作业,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视频后期制作并提交工作成果。
四、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由我司提供拍摄脚本的初稿(6-8处场景,需要4名专业级主演及若干配角,时长10分钟左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对初稿进行深化加工及安排拍摄导演、演员、拍摄场地及后期制作(包括后期上级要求对影片进行局部修改)。
2.供应商应自行考虑报价风险,谨慎报价,不得以不了解服务内容、未合理估算成本等理由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完成微视频或微电影制作并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
五、参与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可于即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17:30前向我司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庐阳国控集团302室(阜阳北路与龙潭桥路交口文一泊心湾S1栋)。
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联系方式:0551-62668278。
皖公网安备34010302002662号